“双碳”目标下西北地区绿色发展问题研究

自2020年9月我国宣布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作为国家战略目标,在顶层设计上为实现绿色发展明确目标和方向以来,各国家部委、省市和行业在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纷纷出台低碳宣言和行动方案,对能源结构、能源供给侧及消费侧都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西北地区是我国能源资源和高耗能产业的聚集地之一,面临实现产业、能源双线绿色转型的压力,能源方面,具备大型煤矿基地和各类矿产资源,也拥有丰富的风力资源和充足的光照条件;产业方面,面临着从大规模高比例传统能源为依托的高耗能产业向新能源和绿色产业逐渐过渡的挑战。

 

一、西北地区产业发展面临的现状

 

01、生态环境持续破坏,倚煤倚重无法为继

 

西北地区煤炭、金属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近年来西北各省市经济高速发展离不开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重工业炼化产业,以及电解铝、多晶硅等金属原料产业,然而西北地区的发展兴于煤也困于煤,重化工业为地区带来巨大经济发展效益的同时,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危害,资源、原材料开采以及相应废弃物的堆积直接破坏生态环境;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造成极其严重的大气环境污染。

 

02、可再生能源禀赋良好,充分消纳面临制约

 

西北地区风光资源禀赋较好,横跨我国四类风资源区和三类光资源区,在满足自身使用需要的基础上,还能够通过大规模输送和调度,助力解决我国其他地区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转型难题。然而由于西北地区煤矿资源丰富,火电价格低廉,新能源电价在本地并不具备竞争优势,且受系统安全、其他省份接纳能力等影响,本地新能源外送潜力未能充分发挥。此外,西北地区各省市分布大量以低价煤电聚集为基础形成的独立电网,系统调峰能力有限,在当前新能源装机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原本构成优势电价的局域电网火电机组也因调峰能力不足成为了本地新能源发展的制约。

 

03、能耗“双控”限制用能,东部经验难以借鉴

 

十三五以来实行的能耗“双控”对区域、产业和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西北地区受制于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既无法有效利用本地煤电,也难以新增可再生能源。且各地能耗总量控制依据为经济总量,东部发达地区受益于经济总量较高而能获取较多的能耗指标,西北地区则更难获取能耗指标,导致西北地区更难承接东部地区高耗能产业转移。此外,西北地区营商环境和产业配套发展相对滞后,多数地区重招商而轻服务,难以形成成型的产业集群和生态。

 

二、深挖传统产业节能减排潜力推进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一是做优能效评估管理。根据《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发改产业〔2021〕1464号)有关部署,参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针对西北地区高耗能产业,出台并动态完善企业目录清单,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展节能诊断,摸清主要耗能工序、重点用能设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情况,在一链一策的基础上开展一企一策、一事一议,针对性开展能效水平提升指导,与发电测联合推广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充分挖掘节能减碳潜力。

 

二是分类推动转型升级。根据西北地区能效评估结果,推动能效达标企业,继续探索节能降碳前沿技术,推广行业先进经验,打造优质标杆。对于能效尚未达标但有改造空间的企业,按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提出的转型要求,加快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和能量梯级利用;加强减排和固废综合利用,逐步淘汰与绿色发展不符的设备和技术。对能效尚未达标,且难以在规定时限通过改造升级达标的产能,通过市场化方式、法治化手段推动其加快退出。

 

三是做细做强主导产业。围绕西北地区化工、有色、建材、纺织等原料端产业进行细分领域拓展,推进产业链品牌化、低碳化、高端化,提高终端产业附加值。如发展化工下游高端化学药、高分子材料领域等,拓展有机硅、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就地转化,探索航空航天、新型建材、新能源光伏、智能汽车制造等应用端产业。

 

三、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探索新能源有序分步消纳

 

一是加快火电清洁利用。加快推动西北地区现有主力煤电机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持续降低能耗和碳排放水平,提升煤电调节调峰能力。推动煤电机组智能化改造,提高供热、供电调度效率和运行稳定性。推广集中供热供汽、能源供应中枢等新业态,充分释放电厂、工业余热等供热能力,探索地区间长输供热。开展城市热网综合能效提升改造,鼓励富余工业蒸汽供给民用供暖,促进产城低碳发展。

 

二是实现绿电多能互补。充分利用西北地区风力和光照优势,大力发展风电与光伏产业。有序推进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开发并举,建立新能源开发合作模式,明确作价入股、联合开发、委托运营、供需交易等合作和分配机制,加快落实光伏、风电项目接网消纳条件和用地条件,充分利用西北地区多局域电网优势,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探索发展生物质能和氢能,拓展生物质燃料发电、蓝氢综合利用、绿氢制备及应用等产业。

 

三是加快绿电有序消纳。加快发电端供给侧改革,引导新能源发电由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转变,西北地区多局域电网的特征有助于地方发电企业充分发挥发输配用储的一体化优势,自主向新能源转变并市场化调控发电输电售电情况。推动用电端灵活适应,根据西北各地区实际发展情况制定相关的需求响应政策,实现灵活性调控,强化分布式储能、电动汽车、氢能产业等消纳途径配置,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使得各类能源用户均有机会参与需求响应项目。

 

四、加快由控能向控碳转变完善营商环境及配套建设

 

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为西北地区这类能源、资源型区域在产业升级和调整上预留出更多闪转腾挪的空间,后续应加快构建和完善MRV(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体系,按照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政策要求,加大水电、风电、光伏、生物质能、氢能等低碳清洁能源的应用,推动调整能源供给和需求结构,将低碳新能源与高耗能产业进行空间重组,实现产业、能源双线绿色转型,将“高耗能、高碳排”产业转变成“高耗能、低碳排”产业,助力绿色发展。

 

西北地区在营商环境和产业配套体系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应充分发挥内引外联优势补齐短板,进一步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加快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与其他地区产业合作,利用产业园联动、特别合作区等形式,携手共建飞地园区,围绕产业基础优势,实现产业规模化转移,加快产业和技术转移平稳落地。

 

二是基于西北地区优势产业,重点引进产业链下游缺失的关键环节,积极开展人才和企业交流合作,完善西北地区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富余劳动力、毕业生、在校生等多层级人才梯队建设。

 

三是紧抓合作契机,对标东部地区先进经验,完善法制环境,规范政府行为,提高服务意识,保障投资者权益,全面提升区域的营商环境,为推进更大范围、更大规模的产业转移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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